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从业人员]  指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劳动力,包括:全部职工、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劳动者、农村社会劳动者、其它社会劳动者。

这一指标取代了现行制度中的社会劳动者,它反映了一定时期内的全部劳动力资源的实际利用情况,是研究我国基本国情国力的重要指标。

各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

各单位的从业人员反映了各单位实际参加生产或工作的全部劳动力。

[在岗职工]  指在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其它经济单位及其附属机构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各类在岗人员。不包括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乡镇企业从业人员。

[长期职工]  指用工期限在一年以上 (含一年)的职工:包括原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长期临时工以及国有单位使用的城镇集体单位的人员和其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原计划外用工。

[其它从业人员]  指劳动统计制度规定不做职工统计,但实际参加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

各单位的其它从业人员是指职工以外的全部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再就业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及兼职人员 (不包括在单位中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在校学生)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和。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其他工资。

[职工工资总额]  是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基础指标,也是研究分配政策,居民购买力的主要依据。